11博爱高墙·个案点评·麻烦制造者
麻烦制造者
●十里坪监狱九监区
杨刚(化名),今年34岁,初中文化,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身高175的他络腮胡子,充满阳刚之气。
投改初期,杨刚文质彬彬,加上一口纯正流利、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让大家对他印象颇好。可仅仅过了1个月,杨刚就让大家见识了他的一大功夫——侃功,他遇到谁都侃,而且一开口准是“以前我怎么怎么”,尤其爱吹嘘美食,说自己最喜欢的事就是吃。事实上,他也确实能吃,早餐除了监狱提供的伙食之外,还要喝几瓶纯牛奶,中餐和晚餐也是顿顿香肠加“营养快线”,到了晚上就寝前,他还要泡几桶方便面吃。由于挥霍无度,分监区控制杨刚每月最多只能消费500元。
一开始,大家都以为杨刚这个“美食家”肯定是个有钱人,但事实上,他的家境并不好。每次他母亲来接见他总是哭个不停,但杨刚毫无悔意,只是不停地让他的母亲给他购买500元的东西。只要他母亲帮他东西买好了,他就催促他母亲快点走。
如果说杨刚不知悔改、暴饮暴食仅仅是他个人的习惯所为,那么,最令大家受不了的是他的卫生。平时一日三餐加上夜餐,杨刚每一次吃完东西后,都会在小组里留下满地的垃圾,可他从来不搞,他说,小组里不是有人搞卫生吗?除此之外,他个人的卫生也让人摇头,他不爱刷牙,不爱洗澡,而且经常“忘记”洗脚,每天就寝前鞋子一脱,熏得小组里个个作呕。上床后,他习惯挫脚上的死皮,次日,下铺同犯的床铺上满是他搓下的脚皮。同犯责问他,他回答说“我不是故意的”,让人只能干瞪眼。
不堪其扰的组员曾多次好言相劝,让他注意个人卫生,还有人劝他把脏毛巾换掉。可他宁可多喝一瓶奶,也不肯把那条又黑又脏的毛巾换掉。他说,这毛巾能洗就行了,干嘛老是要换毛巾呢?他的个人卫生包干区是擦小组的桌子,他总是先做好自己的事情后,再来慢吞吞地擦桌子,慢得让你心烦、磨得让你不耐烦,可你一说他,他立马就说:“嫌我慢?那你来擦好了。”
杨刚的种种表现被反映到分监区部后,警官决定亲自督促他洗澡,改变他的恶习。在警官的亲自监督下,杨刚好好地洗一次澡,洗完澡后,又把衣服洗了。可事后,他却向大家吹嘘:“警官陪我洗澡,这待遇不错吧!”
杨刚还是一个表演的“天才”,每次因轻微违规要被处理时,他会在警官的面前痛哭流涕、扇自己耳光、下跪求饶,然后发誓言、下毒咒,祈求原谅,再给一次机会。如此一番表演和折腾之后,他往往能够达到他的目的,从而逃避被处理。可一转身回到小组,他又口出狂言:“要处理我,没那么容易!我是谁!”若是因为他在小组里的表现反映到警官那儿后,他会在大家就寝后故意唉声叹气,搞得小组里个个难以入睡。
一表人才的杨刚,让人怎么也难以与“麻烦制造者”画上等号,可事实上,他确确实实是一个麻烦不断的制造者,令人见之无不退避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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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看完个案,我突然想起佛教禅宗六祖慧能的那首畿子:“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我花了很长的时间去领悟其中的关联,我想把这种出世的态度告诉谁呢?
归纳了一下个案的描述,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宣泄。杨刚学员的侃功和“美食家”的表现缘于宣泄的需要。吃和说都能缓解焦虑,都能起到宣泄的作用,这怕是众所周之的事情。一个人如果反复去宣泄,那反过来是不是可以推论这个人内心有太多的压力和症结呢?二是自尊。杨刚学员的吹嘘和“天才”表演缘于自尊的需要。强奸犯在监狱内相对地位低下怕也是众所周之的事情。有学者说,过分自尊多半是自卑的表现。想想也有道理,“面子”好似包裹人内心的一层膜。对自己的内心越不满意的人,就越会加厚那层膜。三是自我中心。杨刚学员的不知悔改和“忘记”洗脚等个人卫生方面的表现缘于自我中心。在个案点评中我已经不止一次的描述了自我中心的表现和成因。我想读者都已经明白自我中心是一个问题,一个性格层面成因复杂的问题。好逸恶劳表面上看好似趋利避害一样,是人的天性。但从心理学层面去理解又显然是后天形成的一种适应不良或不健康的行为习惯。
归纳完,我们就不难看出这些问题背后的积极方面。心理学的很多理论流派其核心思想就是关注并强调这些积极因素。比如人本主义认为:“任何人在正常情况下都有着积极的、奋发向上的、自我肯定的无限的成长潜力。”比如焦点解决短程治疗强调问题的例外情况和正向功能,并始终坚信当事人是解决自身问题的专家。后现代心理咨询中还有一个叙事疗法,咨询师会在在咨询过程中唤起当事人生命中曾经活动过的、积极的东西,以增加其改变的内在能量。在杨刚学员的身上,我们可以把宣泄理解成一种自救方法,把自尊理解成对自身既往的不满,而他当下的自我中心和好逸恶劳,我们也可以把理解成他的一种成长经历。
其实人是人,问题是问题。杨刚学员出现了问题,那他就是他自身问题的主人,他就需要去面对这些问题的挑战。如果把问题和杨刚学员分开,我们才能重新看见与认可杨刚学员的内在本质。我们依然相信他是有力量的人,他完全有能力与能量去解决自己的问题。问题是问题,可又不是问题,因为问题可以是一种经历,可以给人力量。这就好比:“为什么快乐不是病,而抑郁却是一种病。”病只不过是个我们赋予了主观色彩的称呼罢了。所以无论是当事人或者旁观者,别被“问题”或“病”吓倒,要做到处变不惊、荣辱不惊,因为我们害怕的不是问题本身,而是赋予的主观色彩。我想这或许就是在点评的开头,我引用六祖慧能的畿子的原因之一。
前些天我在审核监狱新生报心理专刊稿件的时候,看到一名服刑人员写了个《三思而后行》的稿件。稿件提到:常常有服刑人员因违规违纪,在被处理时,请求警官给一次改过的机会。这只不是逃避追究,请求“放一马”的委婉说法。改正过错在于对自我的反省,是一个牢记教训,增强自律意识的过程。一个无关痛痒的“改过机会”,是不能让人触及灵魂、引以为戒的。联想到杨刚学员犯错后在警官面前的“天才”表演,怕是真的很难分辨他的“痛哭流涕、扇自己耳光、下跪求饶、发誓言、下毒咒”是否触及灵魂,是否能够让其引以为戒。我和杨刚学员所在监区的警官一样无法判断,相信他犯也一样无法判断,或许只有杨刚学员本人才能准确的判断。好在我们的判断并不重要,因为我们都不是问题的主人。我们可以做的是帮助问题的主人找出问题的积极内容,学习他从中获得的经验,了解问题可能产生的危害并引以为戒。
有句话叫“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被广泛流传。可见自私这个问题广泛存在着。不过自私和自我中心所涵盖的内容不同,自我中心通常包含自私。自私是指个体面临自己利益与对方冲突时,会不计对方损失,以满足自己利益为主;然而,自我中心并不一定涉及与“利益”相关的命题。例如有时候自我中心者伤及的并非对方的利益,而是对方的心理感觉或两人长期的关系。此外,自私者在进行自私行为的同时,通常能察觉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及别人的利益,但仍按照自己利益不择手段;而自我中心者的意识则不那么明显,换言之,他们有时候知道自己如此行为会伤害别人,有时候却不那么清楚自己行为的后果。但两者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决定了之后便一意孤行,并且很可能在遭受批评时名正言顺的说:“我就是这样的人,没办法。”对照本案,在问题描述上我使用的是自我中心。也就是说杨刚学员是有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损及了别人的利益。所以我很能够理解他“忘记”洗脚,并自认为并没有影响到别人。即使别人责问,他也只会回答“我不是故意的。”不过有一点我不太明白,时下很多监狱开展了道德教育,并且会对依据服刑人员改造表现来调整开大帐的数额。即便是亲属接见也有很严格的购买食品的额度规定。杨刚学员反复通过博取母亲的同情而购买食品,是因为监狱的道德教育做得不够,还是家庭教育的问题呢?如果杨刚学员所在监狱也有食品购买额度的调节机制,那是不是说明他在监狱的改造表现也有很多可取和肯定的方面呢?
我们每个人的健康程度往往不一致,常用生理、心理、社会、道德四个维度来评价。个案的结尾把杨刚学员和“麻烦制造者”画上了等号,大家都对他退避三尺。其实人际交往有一个互惠的原则,希望别人对自己好,那么自己也应该有相应的付出。如果在交往中为了满足自己、维护自己的自尊,与其他人造成对立,最终只能将自己封闭起来。但人生下来是不懂得这些道理的,而且人先是有自我的概念的。就好像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子是不愿意把自己的食物或礼物分享给别的小朋友的,因为在这个年龄孩子才刚刚有自我的概念,是不明白人际交往的原则的。这个时候往往孩子的父母亲会教育孩子要懂得分享。孩子也会慢慢长大,慢慢学会正视社会现实,学会礼尚往来,学会让步。他会慢慢明白尊重、关心、帮助他人,才可获得别人的回报,并从中体验到人生的价值与幸福。其实这就是社会化的内容,就是健康的社会属性。而健康的道德属性也类似,我们通过学习和不断修正,慢慢地也会形成自我道德修养。没有好的学习、教育和修正,我们的道德水平就会出现偏差。结合本案,在社会和道德属性上我们都能看到杨刚学员的不健康。但从不健康到健康的改变,就像不成熟到成熟一样是需要一个经历和领悟的过程的。在这个过程中,本能或天性可能会出来阻碍。这也就导致了有些人领悟的早,有些人领悟的晚。我想这或许也是在点评的开头,我引用六祖慧能的畿子的原因之一。如果我们用一种超然、出世的态度来看待自己、看待别人,那么杨刚学员也不会有贪念和自我中心,他身边的人也不会觉得他是一个“麻烦”。如果我们做不到出世的态度,那至少我们需要认识到意识界里的不现实性、不合理性和危害性。学会控制自我的欲望与言行。把自我利益的满足置身于合情合理、不损害他人的可行的基础之上。
浙江省长湖监狱心理治疗师
史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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