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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博爱高墙·个案点评·他把监狱当“娘家”

 

他把监狱当“娘家”

 

省六监二监区入监分监区 

如果不是在监狱这个特殊的地方,很难让人相信年届花甲的老曹(化名)是一名被判重刑的服刑人员,而且还创造了“九进宫”的记录。

今年59周岁的老曹是浙江省金华市人,他的坐牢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当时我国刚开始改革开放,百废待兴。那时还年轻的老曹却未能跟上滚滚向前的时代列车,没有上过几天学的他整日游手好闲、寻衅滋事,结果因犯流氓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服刑期间,他一不学文化、二不学习技术,5年的美好青春年华就这样被他轻轻地打发过去了,1983年出狱时还是个文盲。出狱后,他不吸取教训,找工作怕苦怕累,回头干起了无本买卖,没过多久,就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第二次刑满释放后,老曹开始意识到不能这样虚度一生,打算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在家人和朋友的劝导下结了婚,和妻子过了一段安稳的日子。可是,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看到身边的人都富起来了,他的心态就开始不平衡了。想快速致富,可一无技术、二无特长,于是他干脆重操旧业一一盗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990年他再一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按理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连续被判重刑,他应该认真反省,学点谋生的技术和技能,可老曹却不是这样想。此时的他想的根本就不是怎样改邪归正,怎样用自己的双手去自食其力,通过劳动致富,而是想怎样才能通过非法手段搞到钱又能逃避法律的制裁。他将坐牢的原因归咎于自己的盗窃技术不好,于是在狱中四处“拜师学艺”或找同犯进行“技术交流”。此时他的心态已彻底地滑向了罪恶的深渊,自以为只要学得一手神偷绝技就可以逍遥法外,享受荣华富贵。可任他再怎么手段高明,都始终没有能逃出人民警察的手掌,第三次出狱后,他反反复复、一次又一次地在入狱-出狱-作案-判刑-再入狱的循环中轮回,从2003年至2012年短短的九年时间里,他竟5次被法院判处6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先后4次在十里坪监狱服刑,2次在十里丰监狱服刑,他戏称自己不在乎进监狱了,进监狱就是回“娘家”。

2012年底,他第八次出狱。这次出狱后,已经57岁的他心态更不平衡了,开始孤注一掷,不再满足于小偷小摸,而是进行入室盗窃。在短短两个月内就疯狂作案六起,最后在被房东发现的情况下还抗拒抓捕,与房主进行厮打。最终善恶轮回,他第九次被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年届花甲的老曹还将在监狱度过漫长的十几年服刑生涯,自我沉沦、不知悔改、放纵贪欲、漠视法律,得到的只有灰色的未来。老曹的一生,让人可悲、可叹、可惜,更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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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看完个案,有些触动,也有些无奈。粗算起来,老曹学员23岁时便开始服刑了,九次犯罪总刑期近35年。已经至少在监狱里服刑了18年,如果不减刑要到75岁时才能出狱了。

行为主义心理学中有一个理论,叫社会学习理论。创始人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主张要在自然的社会情境中而不是在实验室里研究人的行为。他提出了“交互决定论”,认为行为(B)本身是个体认知(P)与环境(E)相互作用的一种副产品,即Bf(P*E)。他指出,行为、个体(主要指认知和其他个人的因素)和环境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不能把某一个因素放在比其他因索重要的位置。我这里提到是想到老曹学员的行为、认知和环境。我们可能不太能理解一个人怎么会反复犯罪9次的行为,那么是不是我们也一样不太能够想象一个人反反复复18年处在监狱环境中呢?再或者我们也可能不太理解老曹学员的认知?但如果依据“交互决定论”,我们把这些当成一个交互的整体,或者就能理解了。

心理学还用适应来表示对环境变化做出的反应。J.皮亚杰认为,智慧的本质从生物学来说是一种适应。它既可以是一种过程,也可能以是一种状态。有机体是在不断运动变化中与环境取得平衡的。这种平衡不是绝对静止的,如果机体与环境失去平衡,就需要改变行为以重建平衡。这里提到的环境对普通人来说当然是指社会环境,而对于老曹学员来说究竟是社会环境还是监狱环境呢?他会为了去适应监狱环境而改变行为从而取得平衡吗?

我们知道健康包含生理、心理、社会适应能力和道德四个方面,而服刑显然是因为没有适应社会法律和规范,并且道德不够健康的表现。这里说的社会适应能力是指个体融入社会、接纳社会的能力,也间接表现了个体的综合素质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一般包括:个人生活自理能力、基本劳动能力、选择并从事某种职业的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用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能力。在个案中老曹学员每一次出狱时社会适应能力怎么样呢?如果我们把这里的“社会”定义为监狱环境而不是现实中的社会环境,那么每一次出狱时老曹学员的社会适应能力怎么样呢?安全感的需要和好逸恶劳是快乐原则支配下的本能欲望,对于老曹学员而言,当“社会”这一概念都出现两面性的时候,他是有可能不惧怕因为好逸恶劳而面对已经适应了、有相应安全感的监狱环境的。

前几天巴西世界杯如火如荼,我注意到乌拉圭队有位叫苏亚雷斯的人在球场上公然咬了对方球员的肩。当场主裁判并没有判罚,但第二天FIFA纪律委员会又宣布了处罚。于是,我查阅了资料,才知道这个人前前后已经咬了三次人了。这像是“咬人癖”,犯了错再改,改了继续犯,在循环中做着恶作剧。这和我们熟知的“恋物癖”、“纵火癖”有着同样的心理原因,类似于冲动控制障碍或强迫症。所有的社会惩罚都是在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而冲突时咬人是本能的反应,可以说是一种动物行为,是在非理性情况下发生的。这也和很多服刑人员的犯罪动机是一样的,都是因为本能欲望。当年泰森和霍利菲尔德的拳击比赛中,泰森没办法用拳头取胜,就用牙齿咬下了霍利菲尔德的耳朵。估计也是本能欲望支配下的行为。在激烈的比赛中,自感受到凌辱,无计可施的时候,在老曹学员回归社会却又不具备社会适应能力的时候,最原始的内心本能冲动就非理性的暴露了,在那些没有办法进行理性思考的瞬间,就无法约束自己的行为了。

想起很多年前,我为一位心理咨询师做成长体验的情景。他是一位新婚的男士。他和前女友恋爱了七年但最终因为吵架分手了。后来又谈了一位女友,谈了二年,也时有争吵。因为他很爱他的现女友,加之有前女友的阴影,所以他就和女友商议尽早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登记结婚那天,他早早地起了床,坐在客厅等待女友梳妆打扮。这时候他接了一个工作电话有点长,他有些心烦,但还是认真接完了。但他发现这个时候女友还在慢腾腾的梳妆,于是就更烦闷了,而且还有一些莫名的紧张。这个时候单位的领导突然打他手机。他突然暴发了,大力地将手机摔在客厅的地上,大骂道:“还让不让人休息了”。女友听到动静,从房间里走出来,温柔地询问他怎么了,因为什么发这么大的火。然后乖乖地和他去民政局登记了。后来这位心理咨询师向我反映说,每次情绪不好的时候总是有摔手机、摔东西的冲动,为此很苦恼。我想这和苏亚雷斯的情况又有些相象。当他第一次手球违规的时候,却阴差阳错地变成了获得比赛胜利的英雄;当他第一次咬人的时候场上裁判都没有对他进行任何的处罚,而且同年他还被评为足球先生。我想这位咨询师发脾气之后出现的女友的温柔,可能和个案中老曹学员每一次犯罪时伴随的不劳而获的快感相象,甚至还和他适应了监狱环境得到了监狱给予的安稳和保障相似。用行为主义心理学来解释,一个行为如果得到正性的强化,那就自然反复出现了。在个人认知、环境和行为这个三维一体的交互体里,这成了一种常态的条件反射。这就如同人开车遇到危急情况本能地去踩刹车一样。每次当老曹学员出狱后在社会上因为社会适应能力的低下而焦躁、而空前压力的时候,自然就想起了老本行,从而放纵贪欲、漠视法律。

最后,想说一些建议。通过点评,我们分析了老曹学员行为的心理学原因,探讨了环境、认知对行为的影响。我们明白了环境、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性,也知道要打破因为曾经的正强化而在老曹学员身上建立起来的恶性循环和条件反射。但是这种打破并不容易,除了给予服刑这样的单一的甚至已经不是惩罚的惩罚之外,其实更需要的是心理医生的治疗。但这里所说的心理治疗绝不仅仅是一两次心理辅导那么简单,而是要着眼于认知、环境和行为这个交互体,进行系统的、艰难的、漫长的陪伴和引领。甚至更悲观一点,如果他本人没有改变自己的内在需求,无法主动配合,那么强制性地治疗是很难收到效果的。

 

省长湖监狱心理治疗师 史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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